心口像是被钝器反复捶打,闷痛得喘不过气。
目光无意识地落在陆迟屏幕中那个熟悉的文件夹上。
文件夹小小的,很不起眼,标签是「家」。
那是存放了所有关于我们未来构想的地方:新家的装修效果图、家具清单、婚礼策划草案……还有一份看上去写了很久很久,连我都没见过的文档。
看清文档的名字后,我的泪汹涌而出:
《给十年后的我们》。
里面不是什么宏大计划,只是一些细碎的、关于共同生活的日常:
「希望十年后,周末的早晨还能被她用冰手冰醒。」
我总爱这样恶作剧,而陆迟每次都假装生气,将我揉进怀里。
「希望十年后,街角那家总排队的奶茶店还开着,我会记得为她买一杯七分糖去冰的波霸。」他总说奶茶是糖水炸弹,但每次路过,只要我多看两眼,他就会默默去排队。
「希望十年后,我打游戏上头时,她还能吼我一声‘陆二狗!吃饭了!’。」
「陆二狗」是我给他起的,只有我能叫的外号。
我知道这是他为我们婚礼准备的。如果没发生这一切,我不知该有多感动。
我一定会无比相信,这就是我们未来十年、二十年,甚至更久远的模样——
在细水长流里,保留着彼此最初的那点小毛病和小默契,谁也不必为谁改变。
直到现在。
文档里那些充满烟火气的希望,此刻变成了最尖锐的讽刺。
那个连奶茶糖分都要嫌弃的他,为了别人收藏起甜到发齁的双倍糖芋泥波波麻薯。
最亲昵也不过只许我叫「陆二狗」的外冷内热的他,为了取悦对方,脱口而出的是软糯的「好哦」。
那个我认识了七年、爱了七年、习惯了七年的陆迟,和那些我以为会贯穿我们漫长一生的顽固又可爱的小习惯。
正在被另一个女人轻而易举地抹去、覆盖。
「宝贝,怎么还不睡……」
陆迟睡眼惺忪地呢喃道。
有些陌生又过于亲昵的爱称,让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绞痛。
是不是那个能让他用「好哦」的女孩,也被他这样温柔地唤作「宝贝」?
毕竟,我在那么久的时间里都没能让他爱上吃甜食,那个女孩不过短短几天就做到了。
我用了七年时间筑就的自以为坚不可摧的堡垒,在这一刻,分崩离析。
抬手拭去滑落到唇边的咸湿。
七年的青春,宛如一场精心编织的幻梦。
现在,一切都该结束了。
小说《因为另一个女孩,他换了口头禅》 第3章 试读结束。